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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案情回放】
  秦某系A公司职工,20141012日,秦某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受伤,伤势较重。随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A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病情稳定后,秦某要求A公司支付10万元的伤残待遇,否则拒绝出院。A公司要求秦某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等级鉴定,但秦某不配合,致使劳动能力鉴定无法顺利进行。那么,秦某拒绝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案例评析】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不同的鉴定结论,职工可以依法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这是工伤保险赔偿公平、合理的体现。
  秦某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这样就无法对其伤残程度做科学的评判,也就无法计算其伤残赔偿的标准,他要求的伤残待遇也就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工伤职工秦某不配合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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