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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作出新调整 时间:2015-09-07 点击数: |
贾汪: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作出新调整 发布日期:2015-08-13 作者:贾汪区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会议精神,凡2015年下半年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起始时间由最早从2015年7月1日起,现改为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原来参加过医疗保险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根据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向前进行一次性补缴,但最早只能从2005年8月起一次性补缴。同时,对2010年7月1日以前办理过参保手续的人员,缴费超过退休年龄5年的,但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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