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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报材料 时间:2016-03-26 点击数: |
问: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答:一次性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提供:1、借款合同(应增加扫描注明住房贷款的页面);2、抵押合同;3、银行开具的允许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证明;4、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存折或还款明细;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 问:申请逐月提取还贷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视同正常);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不受正常还款12个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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